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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金权同志调研中国电建落实“两个责任”、构建“不能腐”的体制机制情况
作者: 国资动态
发布时间: 2016-10-08
       9月27日,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组长、国资委党委委员江金权一行赴中国电建调研企业落实“两个责任”、构建“不能腐”体制机制情况。
       调研期间,江金权同志听取中国电建董事长晏志勇、党委书记马宗林、总经理孙洪水等关于企业总体情况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,听取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陈永录和部分下属单位纪委书记落实监督责任、构建“不能腐”体制机制的汇报。
      
江金权同志在座谈中指出,中国电建党委、纪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加强,结合企业实际积极探索推进廉洁风险防控、构建“不能腐”的体制机制,形成了管理决策体系、制度规范体系、监督保障体系、考核评价体系、责任追究体系“五大制度体系”和知责、定责、履责、督责、问责“五责”工作机制等有益经验,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。江金权同志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,落实王岐山同志的重要指示和杨晓渡同志的工作要求,重点就构建“不能腐”的体制机制谈了认识和体会。江金权同志指出,构建“不能腐”的体制机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,是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,是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,是实现“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”总目标的重要内容。构建“不能腐”的体制机制,必须严格遵循党章党规党纪,在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上下功夫,重点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,基础是要分析把握不同行业、不同企业的廉洁风险规律,关键是要充分运用好科技化、信息化手段。要落实好“三个区分开来”的要求,把对党员干部的严格管理和热情关心结合起来;要按照“全不全”、“行不行”、“力不力”、“新不新”、“顺不顺”的要求,进一步梳理完善制度,增强制度的执行力,维护制度的严肃性,让制度真正“带电”、管用。
      
驻国资委纪检组副组长李正义、罗景一等同志陪同调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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